内镜与微创器械消毒灭菌质量评价
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消毒灭菌工作,保障内镜与微创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与微创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内镜消毒灭菌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一章 基本要求
(三)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黏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1.将内镜放入清洗槽内:
2.将取下的吸引器按钮、送水送气按钮和活检入口阀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3.内镜附件如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使用后,先放入清水中,用小刷刷洗钳瓣内面和关节处,清洗后并擦干。
4.清洗纱布应当采用一次性使用的方式,清洗刷应当一用一消毒。
1.多酶洗液的配置和浸泡时间按照产品说明书。
2.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酶洗槽中,用注射器抽吸多酶洗液100毫升,冲洗送气送水管道,用吸引器将含酶洗液吸入活检孔道,操作部用多酶洗液擦拭。
3.擦干后的附件、各类按钮和阀门用多酶洗液浸泡,附件还需在超声清洗器内清洗10分钟。
4.多酶洗液应当每清洗1条内镜后更换。
1.多酶洗液浸泡后的内镜,用水枪或者注射器彻底冲洗各管道,以去除管道内的多酶洗液及松脱的污物,同时冲洗内镜的外表面。
2.用50毫升的注射器向各管道冲气,排出管道内的水分,以免稀释消毒剂。
(二)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经充分刷洗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毫克/升过氧乙酸擦拭。
第五章 其他
诊疗室内的每个诊疗单位应当包括:诊疗床1张、主机(含显示器)、吸引器、治疗车等。每个诊疗单位的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手术室应设置内镜手术间、清洗室、器械准备室、消毒灭菌室。
三十三、配置有自动清洗消毒机的医疗机构或内镜诊疗中心,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在放入自动清洗消毒机消毒前,应行人工彻底清洗。